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(办水保〔2020〕160号)等法律法规要求。现对《随州市碑岗新路(青春路—乾泰大道)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进行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,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。
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(2024年11月25日~2024年12月7日),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致电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。
联系人:邱工 联系电话:18672234533 邮箱:909830985@qq.com
随州市碑岗新路(青春路—乾泰大道)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(公示).pdf